当前位置:首页 >>产品中心 >> 产品详情

宋代的公益墓地

2026年05月16日 01:22
 

近日,国务院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即将正式实施,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,旨在切实保障群众“逝有所安”的基本需求。当我们聚焦于如何让生命的最后一程更有尊严、更具温度时,回望历史,千年之前的宋代,一套名为“漏泽园”的国家公益墓地制度,早已将“逝有所安”的理念落地生根,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史上一段温暖而独特的印记。

宋代实行“不抑兼并”的土地政策,大量农民失去土地,纷纷涌入城市成为流民。同时,商业手工业的繁荣也吸引了众多人口聚集,城市规模不断扩大。这些城市贫民、底层士兵以及手工业者,生前挣扎求生,死后往往“贫无以葬”,处境令人唏嘘。彼时,火葬与寄柩寺院的习俗虽较为盛行,却与传统儒家入土为安的伦理观念相悖,引发诸多争议。

由国家创办义冢,敛收尸骸的办法起于北宋元丰年间。及至崇宁三年(1104年),宋徽宗正式下诏,在全国推行漏泽园制度。“漏泽”二字,取自《汉书》“德泽上昭天,下漏泉”,寓意帝王的恩泽如甘霖般浸润万物,即便地下的枯骨也能得以滋养。诏书明确规定:“凡寺观旅榇二十年无亲属及死人之不知姓名及乞丐或遗骸暴露者,令州县命僧主之,择高原不毛之土收葬,名漏泽园。”这一诏令的颁布,标志着“漏泽园”正式纳入宋代官方救助体系,与“居养院”(养老)、“安济坊”(医疗)并称为三大官方救助机构,共同构筑起“生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死有所葬”的民生保障网络。

为不占用宝贵的良田,漏泽园大多选址于城郊的“不毛之地”。据《宋会要辑稿》记载,元丰二年(1079年),朝廷曾诏令“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,听人安葬”,为义冢的选址划定了明确标准。园区之内,均设有围墙或栅栏作为标识,内部规划井然有序。南宋《嘉定赤城志》中记载了台州漏泽园的布局:“园内立墙,墙内分为若干层,层分为若干穴”,墓葬成排成列,错落有致,虽为公益安葬,却丝毫不见潦草。

每一位安葬于漏泽园的逝者,都会得到两块刻有信息的砖志,兼具如今“墓志铭”与“档案”的功能。崇宁三年的诏令中明确规定:“应葬者,人给地八尺,方砖二口,以元寄所在及月日、姓名,若其子孙、父母、兄弟,今葬字号、年月日,悉镌讫砖上。”河南三门峡北宋陕州漏泽园出土的墓志砖上,死者的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身份、死亡日期等信息一应俱全,且均按照“千字文”顺序编号登记,印证了这一制度的严谨。这既是为了方便管理,更给了逝者亲属日后寻访的可能,让“魂归有处”不再是奢望。

漏泽园的日常管理,多委托给当地寺院的僧侣负责,官府会定期给予钱粮补贴,保障其正常运转。僧侣们主要承担逝者的收殓、埋葬、信息登记以及日常祭奠等工作,用慈悲之心为逝者送行。朝廷亦不乏激励之举,元丰年间便有规定:“葬及三千人以上,度僧一人,三年与紫衣”,以此激励僧侣尽心履职。此外,园内还设置专门的房间作为祭奠之所,“听亲属享祭追荐”,这份人性化的设计,让冰冷的墓葬多了一份温情。

“掩骼埋胔”是儒家经典《礼记》倡导的仁政之举。尽管宋代的漏泽园制度并非完美无缺,但漏泽园制度所蕴含的国家主导、普惠平民的核心特质,展现了宋代社会治理中超越时代的人道主义关怀。如今,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即将实施,更印证了殡葬的本质从来不只安葬本身,它关乎民生福祉,更彰显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温度,是“逝有所安”的郑重承诺,更是对每一个生命最本真的敬畏与善待。

□陈渊

近日,国务院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即将正式实施,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,旨在切实保障群众“逝有所安”的基本需求。当我们聚焦于如何让生命的最后一程更有尊严、更具温度时,回望历史,千年之前的宋代,一套名为“漏泽园”的国家公益墓地制度,早已将“逝有所安”的理念落地生根,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史上一段温暖而独特的印记。

宋代实行“不抑兼并”的土地政策,大量农民失去土地,纷纷涌入城市成为流民。同时,商业手工业的繁荣也吸引了众多人口聚集,城市规模不断扩大。这些城市贫民、底层士兵以及手工业者,生前挣扎求生,死后往往“贫无以葬”,处境令人唏嘘。彼时,火葬与寄柩寺院的习俗虽较为盛行,却与传统儒家入土为安的伦理观念相悖,引发诸多争议。

由国家创办义冢,敛收尸骸的办法起于北宋元丰年间。及至崇宁三年(1104年),宋徽宗正式下诏,在全国推行漏泽园制度。“漏泽”二字,取自《汉书》“德泽上昭天,下漏泉”,寓意帝王的恩泽如甘霖般浸润万物,即便地下的枯骨也能得以滋养。诏书明确规定:“凡寺观旅榇二十年无亲属及死人之不知姓名及乞丐或遗骸暴露者,令州县命僧主之,择高原不毛之土收葬,名漏泽园。”这一诏令的颁布,标志着“漏泽园”正式纳入宋代官方救助体系,与“居养院”(养老)、“安济坊”(医疗)并称为三大官方救助机构,共同构筑起“生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死有所葬”的民生保障网络。

为不占用宝贵的良田,漏泽园大多选址于城郊的“不毛之地”。据《宋会要辑稿》记载,元丰二年(1079年),朝廷曾诏令“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,听人安葬”,为义冢的选址划定了明确标准。园区之内,均设有围墙或栅栏作为标识,内部规划井然有序。南宋《嘉定赤城志》中记载了台州漏泽园的布局:“园内立墙,墙内分为若干层,层分为若干穴”,墓葬成排成列,错落有致,虽为公益安葬,却丝毫不见潦草。

每一位安葬于漏泽园的逝者,都会得到两块刻有信息的砖志,兼具如今“墓志铭”与“档案”的功能。崇宁三年的诏令中明确规定:“应葬者,人给地八尺,方砖二口,以元寄所在及月日、姓名,若其子孙、父母、兄弟,今葬字号、年月日,悉镌讫砖上。”河南三门峡北宋陕州漏泽园出土的墓志砖上,死者的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身份、死亡日期等信息一应俱全,且均按照“千字文”顺序编号登记,印证了这一制度的严谨。这既是为了方便管理,更给了逝者亲属日后寻访的可能,让“魂归有处”不再是奢望。

漏泽园的日常管理,多委托给当地寺院的僧侣负责,官府会定期给予钱粮补贴,保障其正常运转。僧侣们主要承担逝者的收殓、埋葬、信息登记以及日常祭奠等工作,用慈悲之心为逝者送行。朝廷亦不乏激励之举,元丰年间便有规定:“葬及三千人以上,度僧一人,三年与紫衣”,以此激励僧侣尽心履职。此外,园内还设置专门的房间作为祭奠之所,“听亲属享祭追荐”,这份人性化的设计,让冰冷的墓葬多了一份温情。

“掩骼埋胔”是儒家经典《礼记》倡导的仁政之举。尽管宋代的漏泽园制度并非完美无缺,但漏泽园制度所蕴含的国家主导、普惠平民的核心特质,展现了宋代社会治理中超越时代的人道主义关怀。如今,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即将实施,更印证了殡葬的本质从来不只安葬本身,它关乎民生福祉,更彰显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温度,是“逝有所安”的郑重承诺,更是对每一个生命最本真的敬畏与善待。